當閣下要前往調查機關如警察局、海關、入境處或廉政公署協助調查時,或上庭接受審訊時,你有權向律師獲取有關本身的基本權利和責任的意見。

刑事案件可在裁判法院(即東區裁判法院、九龍城裁判法院、觀塘裁判法院、荃灣裁判法院、粉嶺裁判法院、沙田裁判法院及屯門裁判法院)、區域法院或高等法院進行首次審訊。

本所曾在裁判法院處理過的案件類別如下:

 僱用不可合法受僱的人

 違反逗留條件

 管有危險藥物

 摧毀及損壞財產

 猥褻侵犯

 串謀行騙

 盜竊罪

 入屋犯法罪

 普通襲擊

 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

 不小心駕駛

 兒童的保護令

 及其他刑事案件(不能盡錄)


本所律師提供陪同客戶到行政機關如地區警察局、重案組、商業罪案調查科、廉政公署等等接受調查服務。

有關研究案情、証據及辦理求情或聆訊,收費會視乎案件複雜程度而定,本所亦會代閣下聘請大律師進行求情或抗辯聆訊服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