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事訴訟

 市民在民事爭拗,如須要法庭的裁決,原告人便入稟法庭開始民事訴訟。在入稟法庭前,原告人須集齊有關爭拗的合約、發票、支票副本,往來書信電郵及証人的証供等,以便律師們為客戶準備法庭文件。我們亦會指示大律師在區域法院和高等法院進行審訊。常見的民事訴訟有:違反合約、無效支票、欠貨款不清還、欠租不付等等。

追收債務

我們提供法律服務去追收債務。如發出支付通知書、傳票等法律文件。客戶須準備有關文件、發票、
    往來通訊、合約,以証明有關的債務責任及金額。

地主,租客的租務糾紛

 租務糾紛在香港一點也不罕見。當房屋出租後,租客拒絕交租或在你的物業內進行非法行為。
   正因如此,我們為廣大市民提供封租、追租、收樓的法律服務,以協助你收回物業。

   當閣下獲得法庭的判令勝訴時,本所會跟據閣下提供的債務人物業或銀行戶口作出押記令即“釘契”
   或“第三債務人債項扣押令”,以對債務人物業予以強制執行來支付欠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