夫婦間的爭執是一個非常複雜的問題,因為它可能涉及子女的撫養權、贍養費和夫婦財產分配等問題。家庭調解是一個溫和的解決方法。就離婚方面,本所亦提供專業意見和服務。

香港市民的離婚普遍使用以下理由,即對方行為不合理 或 雙方連續分居至少2年 或 雙方同意下連續分居一年以上。

聘用律師,會減少市民往來家事法庭查詢、草擬呈請書等等的時間及煩惱。

如須本所服務,請與本所聯絡查詢費用及預約會面日期及時間,並預備以下文件: 
1. 結婚證書正本; 
2. 子女出生證書副本; 
3. 子女的學生手冊副本; 
4. 銀行存摺; 
5. 保險單副本 ( 如有 ) ; 
6. 子女的雜費單︰ 書簿費單、交通費單、膳食費單據等;及 
7. 日常開支單據如︰租約、租單、煤氣、電、水費等。